北京城建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基于綜合管廊和軌道交通的綜合平臺構建服務項目
招標文件
一、?說明
1.1 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合格投標人
采購人:招標文件中所稱“招標人”、“用戶方”、“甲方”、“買方”等,如無特指,亦是指采購人,以及享有采購人權利、承擔采購人義務的相關單位及其代表。
投標人:系指響應本次招標、參加本次投標競爭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招標文件中所稱 “投標方”、“供應商”、“乙方”、“賣方”、“中標人”等,如無特指,亦是指投標人。
滿足以下條件的投標人是“合格投標人”:
投標人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投標人信用記錄的具體要求為:
查詢渠道:“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
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則:經認定的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投標人,將拒絕其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其投標無效。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采購人在任何時候發現投標人提交的投標文件內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有權依法追究投標人的民事責任:
提供虛假的資料;
在實質性方面失實。
1.2? 投標費用與現場考察踏勘、開標前答疑會、視頻演示、提供樣品、測試等
投標人應承擔所有與準備和參加投標有關的費用,不論投標的結果如何,采購人無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二、項目簡介
本項目為針對朝陽區城市綜合管廊和軌道交通綜合運維平臺的技術服務,包含運維平臺和手機APP終端平臺的開發。平臺功能分為數據集成、管理、分析以及現場施工風險預警、地理信息可視、視頻360全景圖監測、專業管線監控、智能VR模擬。
三、招標范圍、研發項目及研發周期
招標范圍:以下兩個平臺的研發:根據需求對運維平臺和手機APP終端平臺進行研發,具體實現功能如下所示:
1、主要技術指標:
①系統模塊實現情況,系統采用SOA架構頂層設計,按照“兩個平臺、四個中心”的理念,支持移動終端和虛擬現實體驗。綜合管廊與軌道交通綜合運維平臺采用分層,內部交互采用六層的總體框架設計。
②技術指標的實現情況,實現管廊及軌道施工和運維階段的數據集成、施工監控、風險分析、應急處置和預防管理;
③應用推廣情況,項目應用在城市軌道交通、城市管廊施工建設和運維領域;實現地下綜合管廊與軌道交通建設運維協作發展推進,達到協同利用地下空間、完美銜接城市景觀、減少城市基建矛盾、高效促進集約城市轉型發展的效果。
2、研發具體內容:
1)一個基于云計算的綜合運維平臺,可實現綜合管廊和軌道交通施工運維階段數據集成、管理、分析以及現場施工風險預警、地理信息可視、視頻360全景圖監測、專業管線監控、智能VR模擬;
2)一個基于PC端的移動終端APP平臺,對接PC端實時數據,實現云計算分析、監測數據配置、聯動報警、視頻查看、輔助應急、巡檢提醒等多項功能。
四個中心:
1)城市綜合管廊和軌道交通云計算分析中心,通過各綜合管廊與軌道交通施工公司提供的數據進行數據風險分析;
2)三維模型數據采集中心,通過在GIS引擎上開發三維數據采集,為后期平臺云計算提供數據支撐;
3)智能運維協同管理中心,通過客觀分析各公司出現的障礙及問題,進行故障樹定性和定量分析,同時支持專家坐席、知識庫歸納;
4)城市綜合管廊和軌道交通數據安全保障中心,通過將監控系統、入侵報警系統、出入口控制系統、電子巡查管理系統四大業務子系統互聯,解決數據孤島和業務協作性問題,達到數據充分整合。
研發周期:項目簽訂之日起至2018年6月10日。
質保期:自系統上線之日起6個月。
四、項目報價要求
1、投標人應填寫上述研發項目總價,該總價應是完成該項目的全部工作內容所包含的一切費用和稅費。
2、投標人應填寫每個月的計劃完成工作量,項目完成并驗收完成后統一進行結算。
3、投標文件的所有價格全部用人民幣表示 。
4、項目攔標價為81萬人民幣。
五、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合法的法人;
2、投標人須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術能力,且具有相關項目的經驗;
3、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六、支付與結算
每月按實際完成工作量進行結算,雙方確認結算金額作為當月工程款支付依據,完成全部約定工作內容后,按合同總價在最后一期進行結算并支付工程款。
七、?投標文件組成
1、投標函
2、投標報價書
3、授權委托書
4、投標人簡介
5、企業資質文件
6、項目實施方案
注:
(1)?投標人應認真閱讀招標文件所有的事項、格式、條款和技術規范等。如投標人沒有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資料,或者投標文件沒有對招標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實質性響應是投標人的風險,并可能導致其投標無效。
(2)?招標文件技術需求書中如列有工藝、材料和設備的參照牌號、分類號或參考品牌型號,僅用于采購人對產品技術指標和品質要求的說明和參考,不是投標人必須選擇的,并沒有任何限制性。投標人在投標中可以選用替代品牌型號,但投標人所報產品技術指標和品質要求應當滿足或不低于參考品牌型號。
(3)?招標文件技術需求書提出的各項功能要求和技術指標是對本項目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對一切細節做出全部詳細規定,也未充分引述有關標準和規范性文件,投標人所有與本項目有關的技術標準均應不低于投標時已頒布的國家和行業標準、或相應的國際標準的有關條文,使用最新的專利和保密專利需特別說明。
......(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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